昨天去莉雯店裡

遇到阿芬

順口問了一下

老二的醫療險

買了沒

她說跟富邦買了

我問她:沒有批註或加費嗎?

她說:都沒有。

莉雯看我滿臉疑惑

我就說:阿芬的兒子出生時住了十天的保溫箱

      且滿月的時候有去開氙氣

      新生兒有這樣的情形通常是要觀察的

      怎麼可能以正常体承保!?

莉雯一聽就跟阿芬說:這樣不行啦!萬一以後理賠有問題怎麼辦 ?

唉~那個業務員為了要業績竟然都不告知

難道不知道醫療險是會追溯的

未來若有理賠事故

調病歷時發現有即往症

保險公司是可以說投保時

因為違反誠實告知原則

影響了保險公司對於被保人的風險評估

是可以主張契約無效

還沒收保費

那不是勞民又傷財

這就失去我們買保險的本意了啊!

我告訴阿芬

寧願承保時

告知清楚体況

也不要等到理賠時有爭議

甚至不賠

妳記得打電話告訴業務員

要補告知

很有可能會加費

不過沒關係二年後

若一切都正常

可以跟富邦提出取消批註

但!

也有可能取消

可是契約已經生效

我想應該是以加費的方式承保

透過這件事

我覺得case狀況有很多

可是業務員不該為了自身利益

而不顧客戶的權益

真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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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剛辣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